京華時報訊(記者孫思婭)簽訂獨家代理協議後,房主王某卻通過其他中介公司將房屋出售。為此,中介公司將王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佣金損失10萬元。昨天萬利多製冰機記者獲悉,昌平法院駁回了中介公司的起訴。
  中介公司訴稱,2013年5月與王某簽訂了《房屋限時出售委托協議》,約定王某委托該公司出售位於昌平區的一套房屋,婚禮顧問推薦且該公司是出售被告房屋的唯一委托人。協議簽訂後,中介公司積極安排業務員推銷這套房產,但王某卻於2013年5月底通過其他中介完成網簽並與案外人完成房屋買賣合同的交易。
  王某辯稱,他找其他中介京站美食公司出售房屋的原因是原告中介公司工作人員通知他,不能在短期內按原委托價格430萬元出售房屋,要求他降價出售,他拒絕了。此後中介公司說,如果將前期收取的3000元押金退還,協議將自動解除。於是,王某主動將3000元押金打到中介公司負責人的賬戶。
  昌平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作為委托人明確向中介公司表示解除合同,中介找房子公司員工向王某提供該公司負責人的姓名及銀行賬號,足以表明同意收取退還的押金,此行為便可視為雙方已就解除委托合同達成一致。法院判決駁回中介公司的訴訟請求。  (原標題:失去獨家代理中介起訴房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bxooajhvnvbo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